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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类有偿补课行为将被禁止

2017-03来源:

  7类有偿补课行为将被禁止

  家长可通过电话等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

  本报讯(记者 雷若彤)针对中小学教师校外补课、违规举办“占坑班”、“点招”等情况,市教委昨日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禁止包括在职中小学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等在内的7类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了电话、邮箱和邮政信件三种举报方法。

  据悉,此次《通知》禁止的范围包括中小学校、在职中小学教师和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7类有偿补课行为分别是: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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